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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簧的檢測和試驗

彈簧的檢測和試驗
彈簧檢查的目的是對彈簧的質量進行評定,為全面質量管理提供依據。通過各種試驗方法和手段對彈簧各種性能進行測定,從而把彈簧的質量定量化和數據化,為質量檢查提供正確的評定依據,因此,試驗也是檢查的一種手段,兩者是不可分的,所以有時統稱為檢驗。
根據彈簧的生產技術要求,按生產流程可以將檢驗分為材料檢驗、工藝過程檢驗、產品檢驗和包裝檢驗等。每個檢驗環節又包括多種檢驗項目,所以說彈簧生產過程與產品質量檢驗是多樣性的。但是不論哪一種檢驗項口都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全數檢驗和抽樣檢驗,全數檢驗就是對檢驗對象逐個百分之百地進行檢驗。抽樣檢驗則不是逐個進行檢驗,而是在整個檢驗對象(稱為整體)中,按照一定的理論規范抽取其中一部分組成樣本,然后對樣本進行逐個檢驗。在對祥本的檢驗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的基礎上,對整個檢驗對象(整體)作出評定。
對于批量化生產的彈簧,對生產流程中任一項檢驗采用全數檢驗,有時是不經濟的和不可能的,尤其是帶有破壞性的檢驗項目〔如疲勞和沖擊強度等試驗)更是不可能。因此,對于批量化生產,在質量比較穩定的情況下,盡可能采用抽樣檢驗。
全數檢驗適用的范圍:
1)批量小的彈簧,如少于50件;
2)特殊重要的彈簧,損壞后會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如核電站、航空發動機、地震儀等用彈簧;
3)可以自動檢測的項目,如彈簧的載荷、自由高度等。
抽樣檢驗適用的范圍:
1)批量大的彈簧,超過500件;
2)費用高,周期長的檢驗項目,如疲勞試驗、蠕變和松弛試驗等;
3)帶有破壞性的檢驗項目,如沖擊試驗,金相組織、脫碳和硬度試驗等;
4)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格,不會引起很人影響的檢驗項目,如端圈間隙、垂直度等:
5)批量大,而不能進行自動檢驗的項目,如彈簧的表面質量等。
全數檢驗和抽樣檢驗的適用范圍是相對的。隨著技術的發展,可以自動檢驗的項目會增加,原來抽檢項目也可以轉為全數檢驗。在進行抽樣檢驗時,可遵循的標準有逐批檢查程序及抽樣表(GB2828)周期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GB2829 )和圓柱螺旋彈簧抽樣檢查(GBI239.5)目前國際上通行計數抽樣(ISO2850)。
圓柱螺旋彈簧的檢驗分為靜態檢驗和動態檢驗兩類。靜態檢驗的項目有彈簧的材料、彈 簧的幾何尺寸、彈簧的特性、立定和永久變形、彈簧表面質量、彈簧熱處理質量等。動態檢 驗的項目有疲勞性能和耐沖擊性能等。
在同一彈簧上進行多項檢驗,為了保證檢驗項目的實現,應注意其檢驗項目的前后次序。 一般原則為受到其他檢驗項目檢驗過程影響的項目,應列為優先檢驗項目,經過檢驗后不會對其他項目檢驗結果造成影響的項目,列為優先檢驗項目;帶有破壞性的檢驗項目應安排在其他檢驗項目之后進行。
檢驗程序大致為1)表面氧化層和磷化層質量的檢驗,表面涂層和鍍層質量的檢驗。2)彈簧自由高度(長度)的檢驗。3)彈簧立定和永久變形的檢驗。4)彈簧幾何尺寸和特性檢驗。5)彈簧疲勞性能和松弛性能試驗。6)彈簧硬度、金相及低倍檢驗。7)彈簧鹽霧和熱松弛試驗應單獨進行。